| 國際暨兩岸教育資源中心
教育部 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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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6年6月8日
發文字號:臺教文(二)字第1060067535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0
附件:無附件 檔名:
保存年限:1年 |
聯絡人:潘惠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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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文者:慈濟學校財團法人慈濟科技大學 |
主旨:
| 有關辦理兩岸校際交流,邀請大陸地區人士來臺出具邀請文書案,請依說明辦理,請查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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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1、本部106年3月21日臺教文(二)字第1060039447號函諒悉。
2、旨揭邀請函之文字內容,應經校內行政程?核可,並確認符合未限制學術自由之原則,則可於程序完備後逕行發送。
3、校方如需確認邀請函文字的妥適性,可報部核辦,經核定之邀請函,倘嗣後需修改內容,請秉上述程序及原則辦理,毋須再報部核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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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文性質:一般公文 傳遞方式:電子文 登錄人:邱麗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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