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學生/僑生簽證

入臺居留簽證

符合來臺留學之外國學生,來臺前需申請居留簽證(resident visa),至少要預留一個月辦理。

  1. 線上填寫申請表專區(一般簽證申請General Visa Application,種類:居留簽證Resident Visa),逕向 中華民國駐外館處申請

    • 取得居留簽證後的同學,一定要在在抵臺的15天內,辦理中華民國居留證(Alien Residence Certificate;簡稱ARC)。

僑生是甚麼?

1. 僑生指海外出生連續居留迄今,或最近連續居留海外6年以上,並取得僑居地永久或長期居留證件回國就學之華裔學生。但申請回國就讀大學醫學、牙醫及中醫學系者,其連續居留年限為8年以上。

2. 所稱海外指大陸地區、香港及澳門以外之國家或地區;連續居留,指華裔學生每曆年(1/1~12/31)在國內停留期間未逾120日;取得僑居地永久或長期居留證件,得以取得僑居地公民權、永久居留權或以其所持中華民國護照已加簽僑居身分認定之。

印尼 

  1. 申請表(請於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線上系統https://visawebapp.boca.gov.tw填妥申請表列印並親簽)

  2. 印尼戶籍謄本影本或第三國人士需有印尼居留證影本

  3. 申請人護照正本及護照資料頁影本(護照需有6個月以上效期)

  4. 4x6白底彩色照片2張(最近3個月內)

  5. 學校入學許可或教育部分發通知(含正本及影本)

  6.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及成績單(含正本及影本,免驗證)

  7. 健康檢查合格證明(毋須驗證;3個月內效期;毋須指定醫院,但如去診所檢查,須為指定診所;如麻疹及德國麻疹檢測為陰性,需另附麻疹及德國麻疹注射證明)

  8. 財力證明(1.應有至少6個月之經常性財力5000美金以上。財力來源可為父母或其他親屬。倘為其他親屬,則以所持戶籍謄本上所列,並能證明親屬關係者為原則;2.公費生或獎學金生應附可供採認之獎學金證明)

  9. 官方機構核發之語文能力證明(含正本及影本):「華語文能力測驗」(TOCFL)2級(A2) 以上能力證明;或托福成績(TOEFL) iBT 26分以上或 ITP 385分以上;或多益成績(TOEIC) 375分以上;或雅思成績(IELTS) 3.0分以上

           註:僑生須另提供僑委會准函並由僑務組審核通過;如缺乏最高學歷證書及中文檢定成績,申請人結業證書需有留台校友會等保薦單位在結業證書及簽證申請表上均蓋印會章

馬來西亞

  1. 護照:效期須有六個月以上

  2. 上網填寫簽證申請表:連結至網址:https://visawebapp.boca.gov.tw填妥簽證申請資料後,列印具有條碼之簽證申請表,該申請表須由申請人親自簽名申報確認

  3. 照片:六個月內之(2吋)彩色照片兩張

  4. 各大專院校出之入學許可(註明外籍生或外國學生)

  5. 健康檢查合格證明:須依據中華民國衛生福利部規定「健康檢查證明應檢查項目表」,衛福部指定之外籍人士體檢醫院或國外指定醫院三個月內發給之健康檢查證明

  6. 學歷文件、財力證明

  7. 20歲以下者須填寫父母同意書、父母身分證件影本及出生證明

  8. 外籍生身份具結書(表格可向本處索取,申請人須親自簽名)

           註:僑生經海外聯合招生委員會分發者須另提供海外聯合招生委員會之「分發通知書」或教育部之分發函(為該部公函形式)

 

韓國

  1. 簽證申請表

  2. 6個月內2吋彩色照片2張

  3. 護照正本

  4. 健康檢查合格證明

  5. 大專校院核准函或各級主管教育行政機關之核准函正本

  6. 就讀學校入學許可

  7. 國外就讀學校之在學證明正本(交換學生須繳交)

          註:僑生經海外聯合招生委員會分發者須另提供海外聯合招生委員會之「分發通知書」或教育部之分發函(為該部公函形式)

泰國

  1. 護照正影本各1份:護照所餘效期應有6個月以上,須影印護照首頁1份,護照內倘有簽證或入出境章戳,請一併影印。

  2. 簽證申請表1份由本人上網填寫並親自簽名(網址如下:(https://visawebapp.boca.gov.tw),並附6個月內2吋白底照片2張。個案受理及審核,不接受團體案件申請。

  3. 學校入學許可函正、影本各1份:正本驗畢退還。

  4.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及成績單正、影本各1份:須翻譯成中文或英文,無須驗證,提交中文(或英文)與泰文正、影本各1份,正本驗畢退還。

  5. 財力證明正、影本各1份:銀行存款證明(應足以證明能負擔在台期間所需費用,存款證明須有6個月以上紀錄)、或全額獎學金證明或不動產所有權狀影本各1份,正本驗畢退還。不動產所有權狀可由申請人之父母提供,請併附親屬關係證明。

  6. 就學計畫書1份:以中文或英文書寫(須說明來台就學之動機、目的等計畫)。

  7. 健康檢查合格證明1份:須依據中華民國衛生福利部規定「健康檢查證明應檢查項目表」,並於衛福部指定之48所醫院接受檢查,檢查證明以3個月內為限,無須驗證。

  8. 外語能力證明1份:申請就讀學位課程為全英語學程者,須提交下列英語基本能力證明其中之一種(例如:TOEFL、TOEIC、IELTS、University of Cambridge ESOL Examination);若課程非為全英語學程者,須提交台灣「華語文能力測驗」(TOCFL)能力證明。最低標準如下:

  1. 華語文能力:提交「華語文能力測驗」(TOCFL)基礎級Level 2 (含)以上能力證明。

  2. 英語文能力(提交下列其中之一):

  1. 托福成績(TOEFL):網路測驗(iBT)26分以上、紙筆測驗(pBT)385分以上。

  2. 多益成績(TOEIC):375分以上。

  3. 雅思成績(IELTS):3.0分以上。

  4. University of Cambridge ESOL Examination:KETA2級(含)以上。

*提供全英語學程之清單:https://taiwanscholarship.moe.gov.tw/web/或學校(非校內單位)開立之全英語學程證明文件。

           註:須面談,持泰國高中或高專畢業證書者,每學期平均成績均達到2.8以上;持大學在學證明或畢業證書者,每學期平均成績均達到C(或70分)以上。僑生須另提供教育部海外聯招分發通知書、泰國公民證及戶口名簿(正、影本)

 

越南(峴港以北)

  1. 護照正影本各1份:護照所餘效期應有6個月以上,須影印護照首頁1份,護照內倘有簽證或入出境章戳,併影印。

  2. 線上填寫簽證申請表1份(網址:https://visawebapp.boca.gov.tw),並請列印後由申請人親簽。

  3. 六個月內拍攝彩色正面、脫帽、五官清晰、白色背景之護照專用相片乙式2張(高度5公分x寬度3.5公分,人像自頭頂至下顎之長度須介於3.2至3.6公分)。

  4. 學校入學同意函正影本各1份:正本驗畢退還。

  5. 最高學歷證明及成績單正影本各1份:須經越南各省市司法科翻譯成華文或英文,並經越南外交部領事事務局或胡志明市外務廳驗證,提交華文(或英文)與越文正影本各1份,正本驗畢退還。

  6. 財力證明正影本各1份:銀行存款證明(可由申請人之父母提供,請併附親屬關係證明)正影本各1份,正本驗畢退還。

  7. 留學計畫書1份:以中文或英文書寫。

  8. 健康檢查合格證明1份:須依據我國行政院衛生署規定「健康檢查證明應檢查項目表」,並於我衛生署指定醫院接受檢查,檢查證明以3個月內為限。

  9. 外語能力證明1份:申請就讀學位課程係以英語授課者,須提交英語基本能力證明1種(例如:TOEFL﹑TOEIC ﹑IELTS);若課程係以華語授課者,須提交台灣「華語文能力測驗」(TOCFL)能力證明。最低標準如:

  • 華語文能力:

  1. 就讀一般大學學位課程者:提交「華語文能力測驗」(TOCFL)2級以上能力證明

  2. 就讀外國學生專班,擬先赴臺灣就讀一年華語文者:提交華語文能力測驗(TOCFL)1級以上能力證明

  • 英語文能力:

  1. 托福成績(TOEFL):網路測驗(iBT)26分以上、紙筆測驗(pBT)385分以上

  2. 多益成績(TOEIC):375分以上

  3. 雅思成績(IELTS):0分以上

           註:持越按高中或高專畢業證書,每學年平均成績須達6分以上。僑生經海外聯合招生委員會分發者須另提供海外聯合招生委員會之「分發通知書」或教育部之分發函(為該部公函形式)

越南(峴港以南)

  1. 護照正影本乙份(影印首頁),護照所餘效期應有6個月以上。

  2. 線上申填簽證申請表乙份(含兩張4x6六個月內白底近照相片)並由本人簽字。網址:https://visawebapp.boca.gov.tw填妥簽證申請資料並將申請表列印後,再持憑至駐外館處申請簽證。

  3. 學校入學許可正影本各乙份,正本驗畢退還。

  4. 最高學歷證明及成績單,須經各省司法科翻譯為中(英)文,並經胡志明市外務廳驗證,中(英)、越文正、影本各乙份,正本驗畢退還。

  5. 財力證明,銀行存款證明或不動產所有權狀正影本各乙份,正本驗畢退還。

  6. 就學計畫書,以中文或英文書寫。

  7. 最近三個月內之健康檢查合格證明,依我行政院衛生署規定表格,並至我行政院衛生署指定之醫院: 統一醫院、大水鑊醫院、峴港醫院、慶和省多科醫院或肯特中央多科醫院接受檢查。

  8. 申請就讀學士班、碩士班、博士班課程係以英文教學者,請提供國際托福英文測驗證明TOEFL (或TOEIC, IELTS);若課程係以中文教學者,請提供臺灣教育部專案成立「臺灣教育中心」核發之華語班授課證書、臺灣教育部舉辦之「華語文能力測驗」TOCFL。語言能力標準如下:

  1. 華語 : 我國華語文能力測驗(TOCFL)

  1. 就讀一般大學及以上學位者,提具2級以上證明。

  2. 就讀大學專班,先赴臺就讀一年華語者,提具1級以上證明。

  1. 英語 :

  1. TOEFL : 385 分以上(TOEFL-iBT : 26 分以上)

  2. IELTS : 3.0 分以上

  3. TOEIC : 375分以上護照正影本各1份:護照所餘效期應有6個月以上,須影印護照首頁1份,護照內倘有簽證或入出境章戳,併影印。

           註:持越南高中或高專畢業證書,每學年平均成績須達6分以上。僑生經海外聯合招生委員會分發者須另提供海外聯合招生委員會之「分發通知書」或教育部之分發函(為該部公函形式)

 尼泊爾

  1. 線上填寫簽證申請表1份(網址:https://visawebapp.boca.gov.tw),並請列印後由申請人親簽。

  2. 申請人的簽證申請書,說明學習計劃(持續時間,學位類型)。

  3. 6 個月內拍攝 2 吋彩色照片(3.5cmx4.5cm)兩張。

  4. 效期須有六個月以上護照正本及影本。

  5. Kotak銀行付款單。

  6. 入學通知書。

  7. 健康檢查合格證明1份:須依據我國行政院衛生署規定「健康檢查證明應檢查項目表」,並於我衛生署指定醫院接受檢查,檢查證明以3個月內為限。

  8. 財力證明正本和影本各1份(個人/父母的所得稅申報表和銀行對帳單)。

  9. 經驗證之最高學歷(含畢業證書及成績單)正本及影本。

  10. 申請中華名國簽證保證書(由錄取學校提供)。

           註:僑生須另提供僑委會准函並由僑務組審核通過;最高學歷證書及成績單 (須經保薦單位及本處僑務組簽章)

緬甸

  1. 線上填寫簽證申請表(網址:https://visawebapp.boca.gov.tw ,申請人親簽)

  2. 護照所餘效期應有2年以上(正本及影本)

  3. 6 個月內 2 吋彩色照片兩張

  4. 經緬甸外交部驗證過的身份證、戶口名簿、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及歷年成績單 (正本及影本)

  5. 學校入學許可函 (正本及影本)

  6. 財力證明(正本及影本)

  7. 就學計劃書1份,以中文或英文書寫(須說明來臺就學動機、目的等計劃)

  8. 體檢證明、限由曼德勒皇宮醫院或ASIA ROYAL HOSPITAL出具之合格健康檢查證明 Health Certificate、檢查證明以 3 個月內為限。(正本及影本)

  9. 外語能力證明 1 份:(僑生不須提供外語能力證明)

  1. 華語文能力:提交「華語文能力測驗」(TOCFL)基礎級 Level 2 (含)以上。

  2. 英語文能力(提交下列其中之一):

  1. 托福成績(TOEFL):網路測驗(iBT)26 分以上、紙筆測驗(pBT)385 分以上。

  2. 多益成績(TOEIC):375 分以上。

  3. 雅思成績(IELTS):3.0 分以上。

  4. University of Cambridge ESOL Examination:KETA2 級(含)。

           註:僑生經海外聯合招生委員會分發者須另提供海外聯合招生委員會之「分發通知書」或教育部之分發函(為該部公函形式)

 

菲律賓

  1. 線上填寫簽證申請表1份(網址:https://visawebapp.boca.gov.tw),並請列印後由申請人親簽。

  2. 最近三個月內2吋X1.5吋之白底半身近照兩張(一張黏貼於填妥之簽證申請表上,另一張浮貼)。

  3. 所持護照效期應有六個月以上(正本及影本)。

  4. 出生證明(需菲國家統計局PSA核發,正本及影本)

  5. 結婚證書(正本及影本,需菲國家統計局PSA核發,如果女性申請人已婚)。

  6. 最高學歷和成績單(正本及影本)。

  7. 學校入學許可函(正本及影本)。

  8. 健康檢查合格證明1份:須依據我國行政院衛生署規定「健康檢查證明應檢查項目表」,並於我衛生署指定醫院或診所接受檢查,檢查證明以3個月內為限(正本及影本)。

  9. 財務證明文件或獎助金通知書(正本及影本)。

  10. 如果需要,將安排申請人面試(正本及影本)。

註:僑生經海外聯合招生委員會分發者須另提供海外聯合招生委員會之「分發通知書」或教育部之分發函(為該部公函形式)

寮國

  1. 護照正影本各1份:護照所餘效期應有6個月以上,須影印護照首頁1份,護照內倘有簽證或入出境章戳,併影印。

  2. 線上申填簽證申請表1份(含兩張4x6六個月內白底近照相片)填妥簽證申請資料並將申請表列印後,須由本人簽名﹐再持憑至駐外館處申請簽證。

  3. 學校入學許可/通知正影本各1份:正本驗畢退還。

  4. 最高學歷證明及成績單正影本各1份:每學年平均成績均達到6分以上者,寮國文件應翻譯為中文或英文,經寮國外交部驗證、駐越南寮國大使館驗證及本處驗證,正本驗畢退還。

  5. 財力證明正影本各1份:銀行存款證明(可由申請人之父母、兄弟姊妹或祖父母提供,請併附親屬關係證明)正影本各1份,正本驗畢退還。

  6. 留學計畫書1份:以中文或英文書寫。

  7. 健康檢查合格證明1份:須依據我國行政院衛生署規定「健康檢查證明應檢查項目表」,並於衛生署指定之河內白梅醫院(Bach Mai Hospital)、聖保羅醫院(Saint Paul hospital)、交通醫院(Transport Hanoi 1 Hospital)、統一醫院(Thong Nhat Hospital)、大水鑊醫院(Cho Ray hospital)﹑順化中央醫院(Hue Central Hospital)、私立長安醫院(Benh vien da khoa tu nhan Trang An)、私立紅玉醫院(Benh vien da khoa tu nhan Hong Ngoc)、E醫院(Benh vien E)接受檢查,檢查證明以最近3個月內核發為限。

  8. 外語能力證明1份:申請就讀學位課程係以英語授課者,須提交英語基本能力證明1種(例如:TOEFL﹑TOEIC ﹑IELTS);若課程係以華語授課者,須提交台灣「華語文能力測驗」(TOCFL)能力證明。最低標準如下:

  • 華語文能力:

  1. 就讀一般大學學位課程者:提交「華語文能力測驗」(TOCFL)2級以上能力證明。

  2. 就讀外國學生專班,擬先赴臺灣就讀一年華語文者:提交華語文能力測驗(TOCFL)1級以上能力證明。

  • 英語文能力:

  1. 托福成績(TOEFL):網路測驗(iBT)26分以上、紙筆測驗(pBT)385分以上

  2. 多益成績(TOEIC):375分以上

  3. 雅思成績(IELTS):3.0分以上

 註:僑生經海外聯合招生委員會分發者須另提供海外聯合招生委員會之「分發通知書」或教育部之分發函(為該部公函形式)

柬埔寨

  1. 護照正影本乙份(影印首頁),護照所餘效期應有6個月以上。

  2. 線上申填簽證申請表乙份(含兩張4x6六個月內白底近照相片)並由本人簽字。(網址: https://visawebapp.boca.gov.tw)填妥簽證申請資料並將申請表列印後,再持憑至駐外館處申請簽證。

  3. 學校入學許可正影本各乙份,正本驗畢退還。

  4. 最高學歷證明及成績單,須經翻譯為中(英)文,並經柬國外交部及駐胡志明市總領事館,中(英)、柬文正、影本各乙份,正本驗畢退還。

  5. 財力證明列如銀行存款證明。

  6. 就學計畫書,以中文或英文書寫。

  7. 最近三個月內之健康檢查合格證明,依衛生福利部規定表格,並至衛生福利部指定之統一醫院, 大水鑊醫院, 峴港醫院, 慶和省多科醫院或肯特中央多科醫院,金邊 CALMETTE HOSPITAL 及 PHNOM PENH MUNICIPAL REFERRAL HOSPITAL接受檢查。其中金邊2家醫院的診斷證明須經柬埔寨外交部驗證以及駐胡志明市柬埔寨縂領事館驗證 。

  8. 申請就讀學士班、碩士班、博士班課程係以英文教學者,請提供國際托福英文測驗證明TOEFL (或TOEIC, IELTS);若課程係以中文教學者,請提供臺灣教育部專案成立「臺灣教育中心」核發之華語班授課證書、臺灣教育部舉辦之「華語文能力測驗」TOCFL。語言能力標準如下:

  1. 華語 : 我國華語文能力測驗(TOCFL)

  1. 就讀一般大學及以上學位者,提具2級以上證明。

  2. 就讀大學專班,先赴臺就讀一年華語者,提具1級以上證明。

  1. 英語 :

  1. TOEFL : 385 分以上(TOEFL-iBT : 26 分以上)

  2. IELTS : 3.0 分以上

  3. TOEIC : 375分以上

沙烏地阿拉伯王國/巴基斯坦

  1. 六個月效期以上之護照正本。

  2. 詳實填妥中華民國簽證申請表內容,並親自簽名。

  3. 最近六個月內之二吋彩色白色背景相片兩張。

  4. 就學:請備妥在學證明或入學許可、教育部等主管機關核准公文、財力證明等;

  5. 健康證明:

    1. ​應繳驗最近3個月內由衛生福利部指定外籍人士體檢國內醫院或國外醫院出具之健康檢查合格證明,國外健檢證明須經中華民國駐外館處驗證;

    2. 檢查項目及體檢醫院請參照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網站。

  6. 其他:本處視個案情況請申請人提供之其他證明文件。

史瓦帝尼王國/莫三比克

  1. 六個月效期以上之護照正本。

  2. 詳實填妥中華民國簽證申請表內容,並親自簽名。

  3. 最近六個月內之二吋彩色白色背景相片兩張。

  4. 學校入學通知書

  5. 教育部等主管機關核准公文

  6. 財力證明或其他相關單位提供之財力保證書

  7. 健康證明:

    1. ​應繳驗最近3個月內由衛生福利部指定外籍人士體檢國內醫院或國外醫院出具之健康檢查合格證明,國外健檢證明須經中華民國駐外館處驗證;

    2. 檢查項目及體檢醫院請參照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網站。

  8. 其他:本處視個案情況請申請人提供之其他證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