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設銀行帳戶

開設銀行/郵局帳戶

*境外新生於取得居留證開戶前,請妥善保管錢財,或將現金寄存於會計室暫為保管!

年滿20歲者,可逕至各類銀行或郵局開設帳戶、領取ATM卡,和申請信用卡(需保證人和符合銀行審核條件。請自洽)。未滿20歲者,限於郵局開戶,領取中華郵政Visa金融卡。

開戶需要:
1. 護照
2. 臺灣居留證(ARC)
3. 學生證
4. 印章(須與居留證姓名相符)
5. 現金(開戶最低金額:郵局及二信新臺幣100元,其他銀行新臺幣1,000元)


兌換外幣

大部分銀行可兌換外幣,請自洽。


學校附近金融機構

吉安太昌郵局:花蓮縣吉安鄉吉安路一段35號 (03) 856-8217
花蓮二信(富國分社):花蓮巿中山路 739號 (03) 857-3661
灣合作金庫銀行:花蓮市中山路371號 (03) 835-0151
中國信託銀行:花蓮市中山路376號 (03) 834-0566

兆豐國際商業銀行:花蓮市公園路26號 (03) 835-0191
臺灣銀行:花蓮市林森路281號 (03) 836-11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