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處來文公告】衛生福利部修正發布「受聘僱外國人健康檢查管理辦法」第四條條文勘誤表及修正條文對照表勘誤表事,宣導周知貴校僑生,請查照。

僑務委員會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6月14日
發文字號:僑生聯字第1110078243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
附件:第四條條文勘誤表及修正條文對照表勘誤表各1份 檔名:
保存年限: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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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人:黃馨瑩
聯絡電話:23272814
電子郵件:jany@ocac.gov.tw
受文者:慈濟學校財團法人慈濟科技大學
主旨:
有關衛生福利部修正發布「受聘僱外國人健康檢查管理辦法」第四條條文勘誤表及修正條文對照表勘誤表事,請協助宣導周知貴校僑生,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111年6月10日衛授疾字第1112100255號函辦理。
二、旨揭修正條文涉及僑生畢業留臺求職規定變更,請協助向貴校僑生廣宣。
三、檢送衛生福利部「受聘僱外國人健康檢查管理辦法」第四條條文勘誤表及修正條文對照表勘誤表各1份(如附件),請參考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