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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濟科技大學

住宿管理規定摘要

(務必仔細閱讀「慈濟學校財團法人慈濟科技大學學生住宿管理辦法」,以確保個人權益)

一、寢室公共設施維護:

(一)寢室內現有設施及物品,均為學校已列帳管理之財產,應愛惜公物及公共設備,全體住宿生負有共同保管與維護之責,依規定不得搬移、調換或逕行破壞,若發現違規行為,將依校規懲處,並負照價賠償之責任(同寢室同學負共同保管之責)。

(二)寢室內設施若屬於自然故障或列帳耗財,應立即向舍監反映,上網填寫修繕單,由總務處依填報順序及生活須求之緩急派員維修,若查修檢定為不當毀損應由使用者或同寢室成員照價賠償。

二、宿舍作息時間:

(一)星期一至星期五每日上午08:00至10:10時,此時段為舍監執行公共區域環境巡查與寢室內務檢查,上午08:00時(遇每月一次朝會升旗時,請於07:20時)前請離開宿舍,10:10時以後始可返回宿舍。

(二)晚自習時間:星期一至星期四睌上20:00時至22:00時於寢室實施。星期五、六、日不實施晚自習。因故無法參加晚自習者,應在當日下午16:00時前完成外出請假手續,並先行將假單送交舍監,始可離舍;未經准假之同學一律在寢室參加晚自習。※晚自習時段開放請假範圍:至本校圖書館複習課業、上課、電腦教室查詢資料、因病就醫看診。

(三)每日23:00時熄大燈,翌日00:15時熄桌燈及關閉宿網,05:00時恢復桌燈及宿網供應。

(四)餐廳供餐時間如下:

餐  別

日別

供應時間

早餐

中餐

晚餐

自助餐

平日

星期一至星期五

06:30-08:10

11:30-13:00

17:00-18:30

假日

星期六、日及假日

線上訂餐

12:00-13:00

17:30-18:30

簡  餐

平日

星期一至星期五

11:30-13:10

17:00-19:00

假日

星期六、日及假日

11:30-13:30

17:00-18:30

(五)沐浴時間:每日下午17:00時至20:00時及22:00至23:00時。假日不限時間。

(六)晚點名:星期一至星期四每日晚間20:00及22:00時於寢室內由樓長實施點名,點名時間不在寢室且逾23:00時仍未親向舍監報到者,視同不假外宿;樓長實施點名時嚴禁謊報或代為受點,違規者依校規議處。

(七)每星期五17:30時至星期日22:30時前可申請假日外宿返家,未申請外宿請假者應於22:30時前進入宿舍參加晚點名,欲請假外宿者,應於週一至週五每日16:00時前上網完成申請,經准假後始可外宿返家,未完成請假手續者,嚴禁外宿,凡不假外宿者依學生獎懲辦法第1次愛校服務2小時、第2次愛校服務4小時、第3次開始每次記予小過

三、門禁管制規定:

(一)宿舍採門禁刷卡系統,係以維護門禁安全管理為主,敬請配合使用。

(二)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00時至10:10時,每月朝會升旗上午07:30至10:10時舍監巡查時段禁止逗留宿舍,身體不適者請至健康中心休息,未排課的同學請至圖書館或各所系科教室溫習課業;星期一至星期四晚上20:00時至次日05:00時禁止離舍。

四、內務規定:

(一)各項內務擺放,請依各宿舍內務示範及規定執行,內務檢查標準表張貼於各宿舍公佈欄,請自行查閱,以維自身權益。

(二)寢室門窗及牆壁不可張貼任何圖片及文字,以維觀瞻。

(三)寢具依規定摺疊整齊,置於指定位置。

(四)盥洗用品、臉盆、拖鞋、皮鞋、運動鞋等排放,依各宿舍內務示範標準執行。                                                                                              

(五)書籍與文具用品依內務規定排列整齊,桌面保持清潔,不得放置雜物。

(六)星期一至星期五每日實施公共區域環境檢查及內務秩序成績評分,每週結算成績,於次週週三公佈。

(七)晚自習時段(晚上20-22時),請依規定複習課業,床上內務依示範規定擺放。

(八)衣物應晾晒於指定場所,嚴禁晾晒於寢室內,以維寢室衛生。

(九)每月定期實施大掃除乙次,當日禁止申請外出。

(十)宿舍違規由舍監每日登記後簽送違規單公告,並通知導師及輔導教官列為操行成績評核之依據,如有異議,請於3天內向輔導教官完成說明,學校每兩週寄發乙次家長通知單。

五、一般規定:

(一)本校全區嚴禁吸菸、喝(酗)酒、賭博、吸毒及嚼食檳榔等行為,為提供優質住宿環境,全體住宿人員每月至少實施一次CO檢測。

(二)每日夜間就寢時段,嚴禁開燈、使用電腦、音響、手機或彈奏樂器,禁止大聲喧嘩或擅離寢室,以免影響夜間安寧,造成同儕困擾,違者依校規懲處。

(三)嚴禁擅自接用電源或使用非核准之電器用品、嚴禁攜帶違禁物品與易燃物進入宿舍,以維護住宿安全。(可攜帶之電器用品:電腦、手機、吹風機(限盥洗室使用)、電風扇)。

(四)住宿樓層及寢室分配由生輔組宿舍承辦單位視依整體規劃考量統一分配,禁止擅自變更樓層、寢室及床位,如無法配合者請勿申請申請。住宿生禁止跨舍及跨樓層活動,且禁止兩人共睡一床或打地鋪。

(五)宿舍嚴禁發生鬥毆及偷竊行為,違者依校規嚴懲。

(六)室內清潔工作由全寢室同學共同負責,每日離舍前須將寢室打掃乾淨,物品歸位垃圾清除及關閉水電。

(七)公共區域環境清潔工作由各舍長及樓長排定住宿學生輪流擔任,每日由舍監及宿舍幹部實施檢查。

(八)不得邀約異性同學、親友及非住宿人員進入宿舍,亦不得跨棟進出,違反規定者依校規從嚴處分,以維護宿舍整體安全。

(九)離開寢室前,務必關閉水電,以節約能源;並將個人抽屜、衣櫃及房門上鎖,現金及貴重物品請隨身攜帶,以維護財物安全,學校未負保管之責(如因個人疏漏造成之損失,責任自負)

六、處分標準:依本校學生獎懲手冊辦法執行。

七、如遇突發事件,不能於規定時間返回宿舍者,應先以電話告知當日值勤教官(或校安老師),校安中心24小時值勤電話:03-8571463,並於次日備妥證明文件向輔導教官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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